背景:杭州一富家子弟驾驶跑车狂飙,撞死另一个25岁的青年,肇事者的同伴在现场说“赶紧找找人,看看有啥路子”。
东方早报发表何协的文章:这场车祸本来更该让人关注的,并不仅在于“富家子弟把城市道路当F1赛道”,也不仅在于肇事者的态度问题。一个人违法,不管他是什么身份,都不能也不应妨碍法律对他作出裁决;一个人无辜地倒在血泊中,不管他是大学生还是乞丐,都应该得到正义的支持。所以,我完全赞同韩寒的观点:“这起事故的关键并不是所谓的富家子弟和老百姓等阶级对立面的问题……重要的是肇事者和其朋友表现出来的个人素质……”如果说,这桩事故之所以演变为全国关注的公共话题,肇事者及遇难者的身份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那么交警部门5月8日召开的那场新闻发布会上“车速70公里”、“飙车只是民间的说法”等说辞,客观上无疑成为点燃网友不满情绪的另一根导火索。应当指出,这些说法也有被误读的成分,比如警方在提到车速时表示这是旁证和肇事者的口供,可到了网上却被解读为警方正式结论。然而,从这里也可以看到,当地交警部门在这场危机公关中,至少是失了先机。一开始就陷入被动局面,接下来受到指责和猜疑也就显得顺理成章了。有的地方固然重视网络舆论,但着重研究的却是怎么样去对付那些“网上愤青”。当然,这样做只会距离公众诉求越来越远,而且更加损害政府形象。话说回来,在公共形象危机中赢得公众舆论的认可,其实也不难。具体到这起飙车事故,公正处理就是最好的危机公关。
小蒋随想:刘德华在电影《天下无贼》中有句台词“开好车的就一定是好人吗?”这无疑是对某些丑陋的中国富人的隐讽。金钱本身并不肮脏,宝马、奔驰车作为机械也不具有意识形态色彩。问题出在,一些富人仰仗权钱交易下的“权力护航”,自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将奢靡炫耀作为“高人一等”的筹码,把宝马与奔驰车变为践踏社会底线的“铁骑”。网民的搜索能力再次得到印证,杭州富家子弟肇事时驾驶的“浙A608Z0”三菱跑车曾有数次超速的“前科”。去年12月7日,“浙 A608Z0”在沪杭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车速高达每小时210公里。我国高速公路限速通常为120公里/小时。按照规定,超速50%就将吊销驾照。人们不禁要问:“浙A608Z0”是怎么“摆平”高速路交警的?在此前任何一次超速中,如果交警真对“浙A608Z0”给予严惩(并非单纯罚款),是否还会有后来的25岁青年被“撞飞5米高”的惨剧?说白了,“富二代”的公子哥们,根本不怕罚款。外媒也曾报道,6名中国富家子弟2008年驾驶法拉利和兰博基尼跑车从意大利出发前往法国巴黎,时速高达229公里/小时。瑞士苏黎世霍尔根区法院向他们开出约合131万元人民币的罚单。然而,对于能买得起法拉利与兰博基尼的“富二代”,这笔普通人眼中的巨款依然可能只是“毛毛雨”。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杭州富家子弟撞死人一案,人们绝不希望只是看到赔钱了事。只有让肇事者承担应付的刑事责任,才有可能触动“有钱摆平一切”的铜臭神经。